发布:2022-06-10 08:31:54 关注:20428次
黑龙江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因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科研助理岗位1名。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科研动手能力、写作能力、文献综合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3.从事工艺美术、漆艺、漆画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够独立创作漆艺作品。
4.具有科研项目日常财务管理、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能力。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
受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为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科研项目组,不解决户口和编制。聘期至2024年12月,聘期内薪资待遇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聘人员根据具体工作任务,按相关规定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合同中明确。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信息表》(电子版无需签名),与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岗位要求材料编辑为压缩包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以“科研助理+姓名”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专用邮箱自动回复为准。
3.由学校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报名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方式及内容由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
3.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用工单位所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思想政治考核
按成绩排名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在学校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由用工单位所在学院党组织进行思想政治考核。
(四)录用
考核通过的拟录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岗工作。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28904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1-880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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