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当前位置:安博·体育(China)官方网站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第1招考|2024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第1招考|2024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2024-04-15 12:00:02  关注:1024次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株洲(湖南)职教城,现有省特色专业培育群1个,湖南省楚怡双高专业群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湖南省“楚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锌冶金技术课程),立项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大国长技”试点项目。同时依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携手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参建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11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711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香樟社区明礼路197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现场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试讲或技能测试后提供);

⑤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交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⑥其他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A01—A03(专任教师)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2)岗位B01-B03(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各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01-A03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B01-B03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521515(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22713086(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2日

推荐:更多教职工招聘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转载请必须注明,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