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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 - 专任教师

发布:2022-10-08 16:44:42  关注:26454次

一、学校概况

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二、学术领军人才、学科(术)带头人

(一)招聘岗位

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特殊人才可不受专业范围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学术领军人才应为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较高影响力的知名教授,能够制定战略性学科建设规划和务实有效的实施方案,较快提升学科实力水平,接近或入选国内一流学科。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项目获得者;其它相当上述层次领军人才。

4.学科(术)带头人应为具有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已有良好学术建树的中青年学者,具有较强的学科规划执行力,能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或社会服务等方面较快形成优势特色,获得一批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主要包括:省(部)级特聘教授;省(部)级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者;国内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其它相当上述层次带头人。

(三)引进待遇:

享受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一事一议,协议管理。

三、专任教师(面向博士)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湖北文理学院2022年博士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关。

5.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期间或近五年作为主要成果完成人具有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质量学术成果。

(2)以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公开出版高质量学术著作、艺术作品等出版物。

6.海外优秀博士(后)等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考核的评价结果分为四个层次(评价考核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学术声誉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基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校政策分批下达。

1.安家费

第一层次:100万元

第二层次:80万元

第三层次:60万元

第四层次:40万元

引进博士除上述基本安家费外,视情况另外增加安家费:

(1)符合上述各类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根据紧缺程度分为两类,其中与交通学科直接相关专业增加安家费10万元,其它专业增加5万元。

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影视传媒类、建筑学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安家费不低于60万元。

海外博士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2)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和博士后经历的学者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12万元、8万元、5万元。

(3)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如仅一方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另一方参照学校在校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政策。

2.科研启动费

第一、二层次: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30万元。

第三层次: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0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20万元。

第四层次: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10万元。

3.工作条件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根据需要搭建实验平台。

4.岗位待遇

给予事业单位编制。新进博士入校后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至九级岗位。其他情况按相关政策认定后予以聘任。

博士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享受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享受工资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享受教授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博士到校工作后,前三年内按学校相关政策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5.配偶安置

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学校相关岗位要求者,学校予以安置。硕士及以上学位者给予事业单位编制,其他则按合同制聘用管理。其中已有事业单位编制且符合调动条件者,在编制内安置。凡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减少15万元。

6.住房保障

学校根据襄阳市人才公寓保障政策提供两室一厅及以上的过渡住房(含基本家具和家电等居住条件)。过渡住房租期一般为三年(期满符合条件可续租两年),三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教授为1200元/月)。如主动放弃学校提供的过渡住房,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则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房租补贴标准。

7.子女入学

学校根据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协助解决博士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8.其它政策

全职引进的外籍及港澳台籍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人才办)

联系电话(传真):0710-3591360

联系人:王老师 18827488646 李老师 18986385855

mail:hbwlxyrc@hbuas.edu.cn(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岗位将电子简历发送至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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