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17 20:19:12 关注:12049次
【导读】今日招聘网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3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事业单位考试考情政策解读,点击领取备考资料,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htshiyedanwei)公众号,欢迎加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参加刷题、模考、领取时政资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株洲(湖南)职教城,共开设21个专业及方向,有5个专业群。省特色专业培育群1个,湖南省楚怡双高专业群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湖南省“楚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锌冶金技术课程),建成“柳祥国劳模”工作室,立项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大国长技”试点项目。依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携手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参建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矿业工程学院,为赞比亚培养采矿专业高技术技能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7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711办公室(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落款日期须为2023年5月1日以后)。
⑥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参保证明。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有关安排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A01—A05(专任教师)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采取现场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2)岗位B01(实训教师)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用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和专业方向上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总分100分。
(3)岗位C01-C04(专职辅导员)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和综合分析问题与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或答辩展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A01-A05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01岗位以实操成绩排名为准,C01-C04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13019(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731-22713086(纪检监察室)
附件:附件1: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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