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10-14 17:12:53 关注:11727次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主页()。
二、招聘岗位、数量
1.学生辅导员a岗: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男生公寓的值班、值宿工作,招聘数量:7人(含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男性。
2.学生辅导员b岗: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女生公寓的值班、值宿工作,招聘数量:1人,女性。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学历、学位、年龄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四、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12:00至2018年10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2日9:00-2018年11月2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黑龙江工程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9:00-11:30,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1份,《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科以后(含本科)各时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2.原则上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
学校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在考试通过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各项考核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
学校人事处发商调函,受聘人员应自接到商调函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5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党老师(0451)88028418
尹老师(0451)8802890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七、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451)880282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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