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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20-12-07 22:54:36  关注:19711次

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座落于省市海丰县教育园区,毗邻港澳,背靠珠三角,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是由华中师范大学与前海骏华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学校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7亿元。中学校区可提供5800个学位,小学校区可提供4200个学位。学校以“办名校,育中华英才”为办学目标,由华中师范大学选派专业团队负责全面管理,拥有专业的教师团队,师资力量雄厚,是一所理念先进、设施一流、管理现代、信息化教育特色鲜明的示范性、创新型学校。

2019、2020年中高考,我校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办学短短4年,我校己成为市办学质量领先,升学率最高的学校。优良的学风、喜人的成绩已让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成为市的品牌名校。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身体条件符合《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标准(2011年修订)》要求,入职前需提供本人半年内体检报告。

2.年龄:高中教师50岁以下;初中教师45岁以下;小学教师40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

3.学历:初任中学教师要求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是“211”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有任职经历的老师第一学历要求本科以上(高级职称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语文专业二甲)及以上;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应聘英语教师的毕业生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

三、福利待遇

1.受聘教师实行合同聘任制,参照市直公办学校教师管理。

2.高级教师或全日制“985”、“211”学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有编制公办教师,可办理调动手续,工作关系调入海丰公办学校,由教育局派往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工作。全日制“985”、“211”学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到本校工作,可按相关程序,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公办教师编制。

3. 教师收入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在工作量满量的情况下,高中部教师年薪为13万——35万元,初中部教师年薪为11万——30万元,小学部教师年薪为9万——20万元。

4. 教师连续在校工作满三年教龄工资按2000元/月计算,连续工作满五年教龄工资按3000元/月计算;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200元/月,满五年后,每月工龄工资按1000元/月计算。

5. 优秀人才引进,凡获得地级市、省级、国家级荣誉(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每年分别给予1万、2万、3万元优秀人才补贴。

6.博士、硕士毕业生发放安家费(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

7.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8.免费提供一套55平方米独立公寓(电梯房,配套齐全,拎包即住)。

9.教师子女入校就读,享受免学费待遇。

10.统一配发办公电脑和工作制服,每学期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车费。

四、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及地点:

(1)网络招聘:按投递时间,由校方通知应聘者到校试讲面试;

(2)现场招聘:时间地点待官网通知。

2.招聘流程:

①简历投递;②资格审查;③试讲或笔试;④面谈;⑤签约

五、招聘说明

1.网络投递:应聘人员将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简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在学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文档或扫描件) 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投递邮箱请根据自己希望面试的地点进行选择投递),学校审核小组审核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到相应地点参加应聘。

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办公室邮箱:

2.现场投递:应聘人员也可携带简历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或学校应聘,所需资料:①应聘简历(含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②成绩单;③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学生证;⑤相关证件原件

3.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六、联系方式

0660-6388666、18138130123(郭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办公室

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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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简称“华中师大”,位于湖北省会武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创始高校,武汉七校联合办学成员,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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