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10 22:16:59 关注:16664次
根据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符合我省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办理加分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1.退役运动员需提供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还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另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大学生在学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退役证。
(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三、办理流程及其他事项
1.请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8:00至2023年4月12日下午17:00,将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加分申请表(打印后手写签名)和加分办理所需材料原件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83221974@qq.com(扫描件均为pdf格式,邮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报名岗位),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因电子邮箱系统问题造成的收件失败,请在申请期间来电确认收件状态。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2.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 10 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优惠政策。
3.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4.通过审核汇总,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建医科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院人事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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