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9-26 20:40:34 关注:32727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管理九级及以上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实行试用期,按照同级别在编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请上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报名。报名平台网址:zp.zhku.edu.cn(操作说明见平台安博·体育(China)官方网站)。
3.联系方式
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7),电话:020-89002020。
4.报名材料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非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毕业生)。
(4)境外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6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有效材料)。
(6)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须与平台简历所填写的一致)。
网上报名时请将材料2-6在人才招聘信息平台上传附件。
5.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在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
6.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19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复审及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人事处组织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测试评审小组成员由学校管理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代表等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将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在我校人才招聘信息平台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人事处网页及人才招聘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之后,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平台报名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二)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或电话查询。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02020(人事科),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9003286(纪检办)
附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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