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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港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工作公告

发布:2023-11-16 06:25:04  关注:8295次

  根据《2024年泉港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24日(星期四、五),每天8∶00前凭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签到,并上交手机等通讯设备,抽取面试顺序号。具体面试时间根据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数,另行通知。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C栋面试教室(外校毕业生凭求职简历及身份证从东门或南门进入校园)。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不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另外携带就业协议书(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学校采取网签形式的除外)参加考试。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三、其它事项

  1.考生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点详细地址,防止走错考点。提前熟悉考点具体位置及赴考线路,合理安排时间并提早出行,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2.考生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到规定地点,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派出所出具的有考生相片的证明均可用于身份核验)。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抽签、面试。迟到超过10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进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不得带至面试考场,违者经当场确认后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信息,不准串号代考,不准恶意扰乱面试场所秩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进入考室后,考生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面试结束后,需按工作人员要求离开考场,禁止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两者的面试资格。

  8.考生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9.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7971078,0595-87790188,其它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4年泉港区公办学校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g.gov.cn/zwgk/zdxxgk/jyxx/jygg/202311/t20231114_2965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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