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7-11 18:26:09 关注:32751次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音乐与舞蹈学院专任教师3名,包含西洋木管方向1人,弦乐方向1人,民族弹拨乐方向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本硕专业均为音乐学相关专业,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表演能力;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违反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7时(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投递应聘邮件至hbwlxyrc@hbuas.edu.cn,邮件主题应标注为“姓名+专任教师+高校人才网”(xx专业),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硕学历学位、比赛获奖证书等与岗位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开考比例:本岗位免笔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本岗位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一般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和专业能力考察三个方面组织开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设置80分为合格线,对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条件,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学院将根据该岗位计划数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后续应聘环节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政审考察
根据前述招聘原则及考核方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心理测试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指定湖北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政审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合同制教师拟聘用人选,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公示不通过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发送《录用通知书》。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录用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服务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未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对于档案中有问题和疑点的,不得聘用,且不再递补。
九、岗位管理及待遇
本岗位招录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聘期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学校根据岗位需要可以续签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岗位薪酬待遇参照学校同岗位工作人员标准发放。
十、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hbwlxyrc@hbuas.edu.cn
电话:0710-3591360(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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