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6-26 15:56:01 关注:17691次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拟向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名称
要求
助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资格审查:面试当日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签字版原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5人组成,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任体检人选公布后,本人5天内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省内应聘者需要提供“八闽健康码”;省外应聘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者不允许进入校园参加考试,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363000电话:0596-2591447
联系人:张秀玲
十一、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自行做好疫情防控事宜。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42。
闽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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