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5-19 11:47:33 关注:44561次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共设有18个学院(校区),形成了以金融学科为龙头,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为主干,以法学、文学、理学、工学为支撑的大金融学科格局,金融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金融学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还拥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
学校将发展目标确立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19年招聘合同聘任制(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需要满足同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具体见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19年招聘合同聘任制(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岗位任务:
1.教学与科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所在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可折算学时),每年度完成标准学时数(折算后)不少于288节(每周8节),结合个人专长,开展科研工作。
2.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3.形势政策课教研室与创业教育学院通识课教师需要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任制,在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和学院安排任务的前提下,最低年薪不少于10万元(税前;含社会保险和由学校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享受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所在学院提供的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学校免费提供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课程。
四、聘用期限
(一)岗位聘期分为为1年、2年、3年共三档,由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决定,录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为6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2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择3年聘期的试用期3个月,选择2年或1年聘期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学校即可(书面报告提交到人事处)。
(二)首次合同期满时,实施有条件续聘。
首次聘期结束前2个月,学校对相关聘用教师进行聘期考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经本人与学校协商一致后再行签订续聘合同,不符合条件者不再继续聘用:
(1)3年内考上在职博士研究生者,可以续签3年聘用合同,考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者,可以采用更灵活的方式续聘。获得博士学位后,可优先聘为长聘制专任教师。
(2)聘期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b级及以上期刊论文。
(3)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4)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5)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同期同类聘用人员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学生、督导、所在学院考评和聘期考核)排列在前10%。
(6)不具备以上条件,但在兼职辅导员或兼职管理工作中能力突出的中共党员,首次合同聘期届满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择优遴选至辅导员或党政管理岗位继续聘用。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挂出之日起报名。学校依据报名情况,自2019年3月起在每月15日零时截止一批报名并安排一次考试遴选,直至招录额满为止。最终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零时或以招聘满额的时间为止(以公告为准)。报名以邮件记录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任制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扫描版:
1.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注:正式签约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交2018年暂缓就业协议书。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毕业的境外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书、外语程度证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等)。
5.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上传的扫描版材料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和《报名表》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位证书所列学科”[例如:张三+经济学]。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地址如下表: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19年招聘合同聘任制(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岗位表
招聘学院 | 招聘学科(专业) | 招聘数 | 联系方式 |
金融与投资学院 | 金融学(含投资学、金融工程等)、财政学、应用经济学其他学科与管理学(要求研究及发表论文方向与金融相关) | 17 | 邮箱:jrtzxy@163.com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学、审计学、应用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大数据方向) | 17 | 邮箱:gzwxc@163.com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精算学、法学、统计学、金融学 | 10 | 邮箱:19-006@gduf.edu.cn |
经济贸易学院 | 金融学、国际商务、国际贸易、经济学 | 4 | 邮箱:24-085@gduf.edu.cn |
信用管理学院 | 管理学(资产评估)、经济学(金融)、工学(计算机科学) | 5 | 邮箱:15-041@gduf.edu.cn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 11 | 邮箱:24-034@gduf.edu.cn |
互联网金融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控制工程与科学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大数据技术等相关专业与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金融工程等方向)、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 | 10 | 邮箱:945442148@qq.com |
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商务英语) | 7 | 邮箱:22-088@gduf.edu.cn |
法学院 | 法学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与法律等专业) | 10 | 邮箱:1092878272@qq.com |
财经与新媒体学院 | 新闻传播学、新媒体/数字媒体(相关专业和相关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管理 | 4 | 邮箱:15-025@gduf.edu.cn |
金融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学科、统计学科 | 17 | 邮箱:731522861@qq.com |
公共管理学院 | 政治学类、劳动关系、心理学(工业组织或经济决策方向)、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 | 3 | 邮箱:1051565208@qq.com |
创业教育学院 | 艺术学科(设计类艺术与科技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等 | 4 | 邮箱:shlbdzdsj@163.com |
马克思主义 |
学院
创业教育学院(通识教育)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即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下同)在学校人事处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后续环节的考试。学校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安排与考试面试报到方式等,相应内容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请注意登录查看。
2.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到时,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六、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各用人单位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以各用人单位的综合面试为主。用人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组成7-9人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委会,对应聘人员通过主题演讲、试讲、技能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不得少于每人20分钟,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并以各用人单位正式发布的为准。考试全过程存档。
(三)考试重点测试应聘者个人素质、专业理论、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各用人单位在考试前,应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方案、评分标准与结构,并将考试方案及时上传人事处挂网公开。考试成绩以百分计,综合成绩达到80分者为合格。考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分数,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及应聘岗位数的1:2报送学校人事处,合格人员不足1:2人数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报送。
(四)学校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对各用人单位报送名单和应聘者材料、综合考试表现,对合格人员资料和考试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排序。
七、体检
根据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排序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61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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