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9-02 14:58:49 关注:12029次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闽南师大[2020]97号),拟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发布招聘启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应聘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且为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历史地理学院网站(http://his.mnnu.edu.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8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学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闽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院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doc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它获奖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dlxy@mnnu.edu.cn进行资格审查,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今日招聘网jrzp.com。
五、面试
面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审核和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后,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考核,记分方法为评委分值相加后求平均值,面试时间拟定在9月初。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拟聘任体检人选公布后,本人5天内完成体检工作。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委托学校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硕士研究生税前基本工资≥3500元,本科生税前基本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学校统一按照规定支付和办理。其它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学院,邮编:363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老师0596-2591449。
十、其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食宿及体检等费用自理。
4.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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