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2-21 16:51:20 关注:15880次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持“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攻坚克难、敢拼会赢”的优良传统,筚路蓝缕、开拓前行、求索奋进。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跨及11个学科门类。2个学科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学校现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两万一千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37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4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23人。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现有闽江学者3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130多人。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因学校教学科研需要,拟招聘一批台湾师资,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年龄在62周岁及以下;
4.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拥护祖国统一大业,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相关待遇:
1. 实行年薪制
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已具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台湾师资到校后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近五年的论文符合我校相应规定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职称。
3. 所有在职的全职聘用台湾博士教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4. 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三、岗位需求及联系方式
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职聘用台湾师资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全职聘用台湾师资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台胞证、台湾地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聘书、相关任职证明、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期刊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学院+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各二级学院将查看材料筛选有意向的应聘者,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察。
五、签约及聘期
学校审批通过同意聘用的,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通知应聘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文件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类或c类安家补助的人才聘期六年,其他人才聘期三年。
六、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97237
网址:www.mnnu.edu.cn(“人才招聘”信息栏)
咨询邮箱:rscrcb@mnnu.edu.cn(此邮箱仅作为咨询相关事宜之用,应聘材料请投至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相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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