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8-10 20:00:33 关注:8460次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就笔试成绩及后继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公告》,确定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因取消面试资格而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工业实训楼二楼202。
(三)资格审核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并于资格审核时提交。
1、按要求填写、贴照片并由本人签名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可于《招聘公告》中下载;
2、大学起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条件有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等;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招聘岗位条件有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请按要求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8、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交原件;
9、招聘岗位条件有要求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的,请按要求提供毕业论文、成绩单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等材料;
10、其他体现个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主要指报名登记表中所填报的各类资格证、技能等级证、证书或证明(如,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职称证书等)。如无,可不提供。
(四)有关要求
1、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健康码绿码, 经体温检测无异常(体温<37.3℃)方可进入校园。外省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请参照广东疾控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对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1年8月9日)》。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
(二)面试地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三)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请留意我校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https://rsc.gdqy.edu.cn/rczp.htm),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名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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