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4-14 12:14:16 关注:285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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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as.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wlxyrc@hbuas.edu.cn(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时间:有关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任职资格。
2.关于学历的有关要求:《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技术十二级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技术十级岗位和技术七级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所有岗位“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
硕士、技术型教师专项公开招聘的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方面;教师岗位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工作由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一)开考比例
教师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考比例(考生数与岗位计划比)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员。报考比例超过6:1则进行素质测评考核,取前6名进入面试;比例不足6:1且高于3:1直接进入面试,不足3:1则不予开考。
(二)素质测评
对于报考比例超过6:1的岗位,学校根据相关岗位需求,围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符合度、职(执)业资格、荣誉奖励等方面进行素质测评。按岗位比例取测评成绩优异考生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开考一周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并在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面试考官的组成实行结构化选派,具体为:考官人数不少于7人,考官由人事处·人才办选派。
硕士教师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和业务能力考察,其中业务能力考察包含教学业务与科研业务考察两部分。面试采用结构面试形式,共有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
(1)综合素质考察主要围绕考生学习(工作)实践经历、考生学习专业背景与应聘岗位切合度、言谈举止等。此项考察分数满分20分。
(2)教学能力考察主要采取说课(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作为高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和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岗位的知识背景,设计一节教学课程进行试讲,分别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此项考察分数满分40分。
(3)专业能力考察主要采用科研汇报或技能展示的方式,要求考生就该专业方向目前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国内研究水平,本人对该领域的研究情况和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向考官讲述汇报。特殊专业(体育、音乐、美术等)要求考生进行结合专业要求技能展示。此项考察分数满分40分。
(4)教师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质得分 教学能力得分 专业能力考察得分,考官结合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评价汇总,最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考察结果排序。
统一划定8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100分为满分),学校将根据该岗位计划数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能力评分分数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专业能力评分分数相同的,教学能力评分分数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以上原则排名,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如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统一考核,则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计0分。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足招聘计划数量的3倍,则按1:3的人选比例确定实际招聘数量。
五、体检及考察
学校通过面试考核综合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选取湖北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学院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院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as.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须知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的,将终止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as.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as.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 0710-3591360(人事处·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710-359072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北文理学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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