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0-09 13:39:32 关注:11884次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不含合作办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8个;开设102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学校发展定位是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
现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民族学人类学学院院长1名。
2.历史文化学院院长1名。
3.经济管理学院院长1名。
4.体育学院院长1名。
二、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科背景。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任职后须全职到岗工作。
5.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有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院所任职经历者或国家级人才入选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具体以聘任合同为准)。
四、岗位聘任和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首聘期四年(原则上与干部聘期一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聘期内根据受聘者的业绩和岗位职责,参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给予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见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报名材料包括:
1.《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从大学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4.本人主要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专著、项目、获奖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管理业绩的材料。
5.个人关于学院发展的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的报告。
6.本人近两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7.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谈。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试、面谈。
(四)确定人选。学校根据面试、面谈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经组织考察等程序后,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有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排序等额递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947188572
电子信箱:zuzhibu@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im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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