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12-24 22:07:42 关注:29439次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福建省目前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为福建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包括院茶亭院区、闽南医院、皮肤病性病分院、滨海院区和奥体院区。因工作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代码301-306岗位非2021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并经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延至考核前提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6.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代码 | 岗位名称 | 需求 |
人数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上招聘主页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的报名资料包括(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电子版图片):
(1)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均为医学相关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考试通知”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将被派往各院区轮转或工作(具体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说明)。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委对招聘实施监督,监督电话—医大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91-22860679;医院纪委:0591-87981068。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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