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鸡冠区实际决定为西郊乡卫生院招聘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专业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以到鸡冠区卫生健康局502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或电话报名通过网络发送相关证件电子版。
2.应聘人员也可以在省内、外各高等院校举办的供需招聘见面会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3.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与体检
2024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由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与录取聘用
体检合格后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备案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四、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鸡冠区西郊乡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0467-26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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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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