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gmczrl.ikaowu.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1792曾女士
报名岗位咨询电话:0755-23195127黎女士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资料
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附件2)。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4、5、6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4.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7日9:30至5月9日17:30期间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无参加笔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招录。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收到短信后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主要测评写作能力。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放弃办理入职的,相应职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将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时办理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
(六)本公告由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