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详见附件1。
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按照《公告》规定,本次面试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报考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药品检查岗1(02401001)、药品检查岗2(02401002)、药品检查岗4(02401004),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药品检验岗1(02402007)、药品检验岗2(02402008)、药品检验岗3(02402009)、病理检验岗4(02402010)的考生原则上于此时间段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报考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药品检查岗3(02401003)、药品检查岗5(02401005)、药品检查岗6(02401006)的考生原则上于此时间段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四、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规定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面试资格审查时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四)部分岗位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须提交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录(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均应有相关单位印章)。
(五)报考人员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六、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报考条件的,面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进入面试。
(二)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考生电话号码错误、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028-86610036(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四川省疫苗检查中心)人事部门电话)
028-65189012(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人事部门电话)
028-86752099(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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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