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并报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岗位
招聘名额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卫生职业道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招聘岗位户籍要求。参照《2024年泰顺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的户籍要求,岗位户籍要求为泰顺户籍的,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口,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口(以2024年10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4年10月24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或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不受户籍限制。
(四)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其他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原则与办法
(一)招聘岗位代码01、02、04、06、09、12、20等岗位,均参照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的《2024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泰人社〔2024〕15号)要求的紧缺专业,如符合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的,由招考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专业考核、考察、体检合格后,经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报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核准后给予直接聘用;岗位符合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的,实行差额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代码03、05、07、08、10、11、13、14、15、16、17、18、19、21、22、23、24、25等岗位,按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开考,如符合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考计划或减少招聘名额。
(三)两个同等对待原则。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10月24日0:00—10月3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10月24日0:00—10月31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11月1日0:00—11月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卫生健康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1号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02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报考残疾人专岗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非紧缺专业招聘岗位代码03、05、07、08、10、11、13、14、15、16、17、18、19、21、22、23、24、25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公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11月13日8:00—11月14日14:30。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共1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