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共锦屏县委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及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锦党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开遴选城区小学和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方式
(一)面试(专业测试) +附加分= 总分。主要考察遴选岗位工作胜任情况。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须增加笔试环节。根据学科需求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二)面试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学、信息技术为教育专业知识结构化+说课;体育为说课+技能测试;音乐、美术为说课+才艺展示;学前教育为教育专业知识结构化+说故事教学。
(三)分值比例
1.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学、信息技术结构化占40分+说课占60分;体育说课占60分,技能测试占40分;音乐、美术说课占60分,才艺展示占40分;学前教育结构化占40分+说说故事教学占60分。
2.附加分以近三年的教学效果、辅导报考学科学生竞赛及培养学生特长获奖、优质课竞赛(含技能)、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表扬)、年度考核,五项分值之和直接加入总分计算。辅导报考学科学生竞赛及培养学生特长获奖、优质课竞赛(含技能)、各级政府表彰,每项只取最高分,获多项或多级奖项分值不累加(时间从2021年8月以来)。具体分值见附件2。
3.如进行笔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等于笔试50%+面试50%+附加分。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二)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3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任教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止)。
(三)学历和专业要求
1.初中。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2.小学。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要求所学专业与遴选岗位学科一致,但必须有任教该学科三年及以上经历;报考小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遴选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小学科学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或任教该学科三年及以上经历的其他专业人员。
3.幼儿园。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必须从事幼儿园教学3年以上。
(四)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幼儿园工作满三年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
(五)遴选对象
县内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六)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师德师风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近三年来违规违纪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因工作失误造成单位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被召回培训2次及以上的,其他不适合遴选的。
四、遴选岗位需求数
学校 |
遴选数 |
遴选岗位学科(专业)需求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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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科学 |
心理健康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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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四中学 |
4 |
1 |
1 |
1 |
1 |
|||||||
县第五中学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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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一小 |
6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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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二小 |
9 |
3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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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三小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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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四小 |
9 |
3 |
3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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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示范幼儿园(双龙居分园)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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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一幼儿园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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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一幼儿园(平金村幼儿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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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二幼儿园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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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三幼儿园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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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五幼儿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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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关第六幼儿园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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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49 |
10 |
10 |
1 |
1 |
1 |
3 |
0 |
1 |
4 |
1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