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部属单位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71名工作人员(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就业,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3.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品学兼优。
3. 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名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视具体岗位确定。
5. 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17:00。
2. 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3. 报名网址:mof.iguopin.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时长15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准考证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全部面试人员需参加有关心理素质测评。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 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财政部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后续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财政部官网和报名系统,并保持通讯畅通。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010)61965263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