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保安1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赫章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
4.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勤劳能干。
5.退役军人、执保安证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中心栏目等向社会公布招聘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止,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赫章县汉阳街道帝景湾畔政务大厅五楼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5.报考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由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招聘条件完成招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统一审核工作。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聘用。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的能力情况。由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19日上午9:30-11:00。面试地点在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面试成绩由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中心栏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3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讯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规定进行兑现。
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解释。
联系人:谷春 0857-3221755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