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儿童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0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和《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杭卫发〔2013〕30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和其他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实际招聘计划为准。
2.超声科医生岗位、急诊科医生含急救医生岗位、重症医学科医生岗位、病理科医生含技术岗位、儿科医生岗位、麻醉科医生岗位、妇产科医生岗位、放射科医生岗位、心电脑电、肌电图医生岗位、全科医生岗位等紧缺专业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三、招聘计划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前。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1 |
儿内科 医生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儿科学、儿内科学 |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称不作要求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有工作经历者需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初级职称者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2 |
中医儿科医生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中医儿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学 |
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血液内科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儿科学 |
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4 |
放射科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本科学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临床医学放射方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方向 |
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5 |
耳鼻咽喉科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方向、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
6 |
口腔科 医生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口腔医学、临床口腔医学 |
具有三级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初级职称者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7 |
儿内科 医生2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儿科学、儿内科学 |
专项招聘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8 |
护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护理学 |
专项招聘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各院网站更新。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杭州市儿童医院***-“人才招聘”栏目]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注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审核。
联系电话057185450806???联系人汪老师??赵老师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②非2024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五、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具体考试时间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可采用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选择考试方式进行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考生。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