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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残联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省残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 6.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工作程序 (一)查询报名 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发送到专用邮箱1289177661@qq.com。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 资格审核 省残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和浙政钉的方式反馈,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5的,除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外,相关遴选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8月12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zjks.rlsbt.zj.gov.cn),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时间: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