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好新区疏解单位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提升雄安新区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计划公开选聘教师25人,其中,有工作经验教师22人,应届毕业生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1.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具体岗位条件
(1)普通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教龄10年及以上,从事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在任教经历中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包括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颁发的奖励,各类协会组织的不予承认),在学校学年考核结果中获得“合格”或“优秀”等级且未出现过“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现象。特别优秀的本条款可适度放宽。
(2)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在2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取得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3)专业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4)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中,在本校有过实习经历并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②涉毒涉黑涉恶的;
③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公开选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⑥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⑦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⑧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11日8:00至2024年3月17日20:00登录www.gongzhao.net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简历筛查。依据报考人员简历信息和岗位基本要求的匹配度,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初筛,通过简历筛查的,进入半结构化面试。
3.半结构化面试。选聘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且有参聘意愿的应聘者进行半结构化面试,根据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人员。
3.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最终聘用的参考依据。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比例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资料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准备,主要包括:①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准予毕业证明,包括毕业时间、专业、学制等。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包括答辩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人选。若进入综合考察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则共同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5.综合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跟岗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
6.体检及公示。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入职及上岗。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合格的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新入职人员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岗位待遇
1.正式聘用教职工按照政策程序纳入雄安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确定其薪酬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有经验的教职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全体教职工接受北京史家胡同小学本部提供的岗前培训、教学实习、师徒帮带等形式的业务培训。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与诚信考察将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如发现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任何形式的伪造、隐瞒、贿赂等行为和情形,即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选聘工作各环节将视条件选择“线上”或“线下”等方式,请应聘者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查收或回复消息。
3.本次选聘之空缺岗位,将重新列入下一批选聘计划,各个环节如有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4.以上涉及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19517713592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