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自主招聘医学检验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医学检验人员1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佑生命、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仔细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需求。
(三)服从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员数
医学检验1名。
四、资质要求
(一)资质: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持有检验士或检验师资格证。
(二)性别:男女不限。
(三)年龄:年龄18-40周岁。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5楼办公室,地址: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32号。
2.网络报名: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压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862618832@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材料不齐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原件。
4.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办公室将实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在招聘过程中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1.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应聘人员成绩排名,以排名前四位作为拟录用人选。
2.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5楼小会议室。
六、录用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待遇按《砚山县皮防病防治站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以上职位为合同制聘用,不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八、其他
招聘工作具体事务由办公室、麻性科负责,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被初录人员,前一个月实行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纪检监督电话:14769636113。
咨询电话:办公室(0876-3056949),李老师(14787705850)。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砚山县皮肤病防治站
2024年3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fdx5g1hux3dz8zyczqz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