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复医院关于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推进公开招聘的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我院2024年共有7个岗位列入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康复医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需求表》(附件1)。除《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https://rlsbt.zj.gov.cn/art/2024/8/29/art_1229743683_58939360.html)已明确事项外,现将我院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通过医院指定报名途径报名应聘。医院将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在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进入考务组织阶段时各岗位报名通道将被暂时冻结,如后续出现岗位未招满或招到的人员流失导致重新空缺,将在本次招聘实施周期内重新开通报名通道,继续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浙江康复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还需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
(5)岗位其他条件中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模板见附件3)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6)应聘者也可随报名附件上传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如有)。
4、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应聘者报名时的微信消息予以反馈,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应聘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医院可不予反馈。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由医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一般由医院根据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认定应聘者专业要求的依据。
关于“年龄上限”的要求,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招聘需求表中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上限为40周岁的,凡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上限为45周岁的,凡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1)时间、地点:初步定于9月中下旬(视报名情况)在杭州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2)形式、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
(1)时间、地点:初步定于9月下旬至10月底前(视报名情况)在杭州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2)材料:入围人员须按要求携带与报名时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当天安排面试,初步定于9月下旬至10月底前在杭州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2)方式、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及专业技能。
(3)成绩: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列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院、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医院可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医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除我院公告所作的要求以外,其他要求按照《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规定执行。(详见“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版块,请务必仔细阅读。)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在浙江康复医院网站(https://www.zjmzkf.cn)“人才招聘”栏发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4、针对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办法相关的各类意见建议或者招聘实施过程中发现侵害应聘者权利的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观音塘路103号(邮政编码:310016)
咨询电话:0571-86439867(人事科马老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子邮箱:zjkfyy11@163.com
监督电话:0571-86439832(医院纪委办公室)
0571-87050948(主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附件:
浙江康复医院
2024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jmzkf.cn/rczp/show/id/1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