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在青蒿素的发现及其在疟疾治疗中的应用方面的杰出贡献,于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简称“健康产业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40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简称“健康产业院”)为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2年2月获江西省委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200名,与健康产业所为两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
健康产业所充分依托中医科学院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及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立足四个面向,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为进一步加快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
聘劳务派遣合同制科研助理20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中医药事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待遇及人才政策
(一)岗位条件及福利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二)人才政策:
1.单位将协助符合条件者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2.赣江新区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可申报“赣江杰青”计划人才。
3.经认定的“赣江杰青”计划人才额外可享受
(1)生活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期限三年;
(2)租房补贴:对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但自行租房或新区因客观原因暂不能提供人才公寓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的租金标准给予补贴,期限三年。
政策出处:http://www.gjxq.gov.cn/art/2021/8/11/art_58373_3528722.html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发送至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统一以压缩包形式进行上传)。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按“岗位编号+姓名+年龄+专业+最高学历”的格式注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明(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及所获荣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材料等材料,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招满为止。
四、考试安排
统一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试。设定80分为准入分数线,达到准入分数线及以上人员视为考试通过。考试相关信息将在赣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健康产业所官网(www.itcmhi.ac.cn)、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所”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统一安排通过考试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参照相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院校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在赣江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健康产业所官网(www.itcmhi.ac.cn)、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发生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有效文件政策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健康产业所(院)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06216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c.jiangxi.gov.cn/art/2024/4/10/art_38210_4845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