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全日制在读的尚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辅助检查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持有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芙苑路158号3楼3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3019021,0579-83020229。
(二)考试
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总成绩=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四)政审
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新聘用编外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
1.编外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本次招考聘用后,若本单位出现与本次招考相同岗位人员离职情形,本次招聘的周期内(下次招聘前)主管部门可从本单位本次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附件:报名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