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武定县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精神,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武定县文化艺术团(公益一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戏曲演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拥护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水平,具备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四)25周岁及以下,即为1999年5月6日(含5月6日)以后出生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进入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
武定县文化艺术团戏曲演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毕业年份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
武定县文化艺术团 |
戏曲 演员 |
2 |
25岁及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专科:戏曲表演、歌舞表演专业。本科: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研究生: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xz.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到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2张,并填写《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戏曲演员报名表》附件1(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戏曲演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到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罗婺路1号4楼413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考生填写《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戏曲演员报名表》附件1(须粘贴小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戏曲演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报名表》《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往届生提供)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全部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上传至指定邮箱403154780@qq.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戏曲演员+应聘人员真实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8:00至5月11日下午17: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注意事项:考生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此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考生所填信息、上传材料、所留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预留手机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报名者一律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负责。
4.报名咨询电话:
李老师:15288586177;办公室电话:0878-8712851
(三)资格初审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现场报名、线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于5月11日下午18:00前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考试
本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
1.初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3方可进行初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通过现场才艺表演、相关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由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县委纪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组织评分。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初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第3名初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复试,若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初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初试地点:武定县文化馆。
2.复试。由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戏曲演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复试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剧目表演、一专多能;
(2)复试时间地点根据初试情况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待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人员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材料的,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依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一)聘用管理
1.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执行合同约定,解除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武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和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武定县纪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78—8728517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887839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288586177;办公室电话:0878-87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