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厅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人才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基础教育教研员专业骨干。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1.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2.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6年以上招聘岗位所需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或教研经历相关教学和教研经历可累计
4.全面把握本学科知识体系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以上
①曾发表高水平论文②曾出版个人学术专著或较高质量的教材教辅书籍③曾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课题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本岗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表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网络报名有意向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以“姓名报考岗位”为命名邮件主题发至电子邮箱jyybgs***。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教育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表2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或研究经历、个人专业水平和业绩的佐证材料
5.现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
6.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核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在报名截止后及时通知并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1.通讯评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提交广东省教育厅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并将通讯评议结果反馈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参加通讯评议的同行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未通过通讯评议的人选不予聘用。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2.会议评议。会议评议分为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考核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演讲。由人选作应聘演讲以脱稿汇报方式简要介绍个人经历、近5年学术科研教学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研究前沿问题的认识、应聘动机和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
2答辩。演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包括专业问题。答辩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会议评议总成绩及演讲、答辩两个单项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会议评议总成绩演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如同岗位人选会议评议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答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答辩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议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另行组织会议评议。会议评议总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议时段向考生公布。未通过考核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根据同岗位的会议评议总成绩由高至低分岗位等额确定并及时通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省教育研究院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八、公示与聘用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研究提出拟聘人选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对拟聘人选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选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宜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会议评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在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本公告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13390、020-83303412。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46334。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