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1名。主要从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科研辅助助理等工作。
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二)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专业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医科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表发送至对应科研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以科研助理+姓名+科研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
(二)科研项目组考核
各科研项目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由各科研项目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胜任力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科研项目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2寸证件照)一份,个人简历一份,空白就业协议书。
(三)公示及入职:
各科研项目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日常管理由各聘用科研项目组负责。
四、聘用方式
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科研项目组,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
六、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和考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人事处、科研处和设岗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2-3175036(人事处);0552-3175066(科研处)。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5(纪委办公室)。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