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万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强化公安交通建设,保障和促进更高效开展雪亮工程事前预警工作,提升为民服务综合能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及视频监控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5人,其中女性不超过4名(女性有1人限株潭或黄茅户籍);视频监控巡查员3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2年元月1日以后2006年元月1日之前出生)的,户口所在地为宜春市(户口所在地为万载县的、在万载有房产的、配偶为万载户口的或者在万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大专以上学历(女性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同等条件下,有公安工作经历的、政法、法律院校毕业生、有C1以上驾驶证的可以优先录取;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1.68米(女性1.60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矫正视力不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吸毒史或者精神病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在报名结束前自行解除与原用人单位人事关系;个体经营行为人员需在报名结束前自行注销或终止个人经营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载县公安局610室
3.联系电话:0795-8803628
4.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或《视频监控巡查员报名登记表》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办理);
⑤3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⑥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职位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招录岗位人数进行调整。报考交通协管员的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测、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报考视频监控巡查员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3000米(女性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仰卧起坐),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录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笔试,如出现岗位数与入围人数达不到1:1.5时,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入围人数。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时事要闻、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加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遗属总分加2分;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总分加2分;参加武术、散打、拳击、跑步类比赛(军事比武)获得县(团)级以上荣誉的,加3分,市(师、旅)级以上荣誉的,加4分,获得省(军)级荣誉的,加5分,获得国家(战区或军种)级荣誉的,加6分;退役军人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总分分别加5、4、3分;获得优秀士兵、嘉奖荣誉的总分加2分。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体能测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试用条件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清事实后决定是否试用。如公示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经测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生所报考岗位工作,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交通协管员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视频监控巡查员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2.经试用期培训合格的,报考交通协管员由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由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参照7级辅警工资标准发放,解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解除用工合同;报考视频监控巡查员的考生与前期招录的视频监控巡查员享受同等待遇。
3.工作期间,报考交通协管员由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签订三年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参照辅警标准确定定级工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标准执行;报考视频监控巡查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其工资待遇与前期招录的视频监控巡查员同等。
4.退伍军人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录用后五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5.违反《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应当给予辞退或开除的,由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给予辞退或开除。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安局,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招聘公告由万载县平安万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