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6名,本科2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古县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现任古县范围内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级组织员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见附件2);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大学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10.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等次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在古县人民政府网(www.guxian.gov.cn)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8:00。
3.报名网站:古县人民政府网(www.guxian.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古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见附件3),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3个月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社区),条件艰苦,任务繁重,鼓励生源地或籍贯为古县的大学生报考。报考人员只能填写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6.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时,经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后采取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的办法,并在原发布招聘网站重新发布通知。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更改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6月2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科目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六)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实施。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农村社区政策知识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视同为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现任古县范围内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级组织员1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出具的任职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任何环节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八)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组织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条件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古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需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其它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无法完成整套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并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管理使用
聘用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半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行政村(社区)工作。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聘用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等级;对于无故脱岗、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县委组织部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按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在村服务期满5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在村工作,也可按组织程序交流调动,流动后及时补充空缺。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古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统一对驻村工作的食宿、交通等予以妥善安排,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符合古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六、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古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积极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合理安排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4.考务咨询:
0357—8322400古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