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委托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员工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本人无党政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是否安排报名该岗位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如出现某个岗位空缺情况,用人单位又急需用工并提出申请,从本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和专业匹配性进行筛选递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起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3.现场报名地点: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莲都区国投公司-莲都区解放街88号)大门进来左侧102公办室。
网络报名邮箱:yxh0578@126.com(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并注名报名岗名及姓名)
4.咨询电话:0578-26237700578-2052618
5.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附件下载填写《丽水市雷博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比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进行比选,确定面试对象;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面试结果、进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签订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