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鹤庆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补充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
本次“公开考核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鹤庆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与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鹤庆县教育体育局联系。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招聘
1.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一本批次录取的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8月4日至2006年8月3日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4日至2006年8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4日至2006年8月3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州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