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位于新场镇蓉新大道180号,始建于1958年,2007年由政府出资完成标准化建设,由新场镇下正街88号迁入现址。医院占地面积9.4亩,辖区人口43242人,常年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详见《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 —3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外科三楼人事科。
(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
4.近期1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发邮箱526205418@qq.com(照片备注姓名);
5.《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上请附电子照片。(附件2)。
(三)资格审查及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时应仔细核对应聘考资质是否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五、考试方式及结果公示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报考者到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门诊三楼会议室参加笔试;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2、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14:00。
3、本次报考收费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报考护士和医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将在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将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体检及拟聘人员公示
1、根据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结果及拟聘人员,在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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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享受本院聘用人员岗位报酬,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同工同酬。
(四)因逾期未报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而缺额的,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特别提示
因报考者未按要求主动查阅招考相关信息而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招考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请确保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报考者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九、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8365120)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新场镇公立卫生院,具体不详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徐老师 1388200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