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系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吸纳优秀专业人才,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促进中心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人民警察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度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补充招聘共设置1个职位、拟聘用3人,均为人民警察职位。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2024年度公开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公安新闻传媒事业,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新闻传媒工作;
4.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肯奉献、讲大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学历学位),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应当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6.2024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7. 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8. 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3月;
9.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 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8:00期间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网址 http://rczp.cpta.com.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18:00期间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将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测评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计算,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一)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旨在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时政、法律、公安等方面知识的能力。测试内容主要为新闻传媒、时事政治、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等。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均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专业技术岗位可免测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面试对象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比例不超5:1。主要由考官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位匹配度等。根据各职位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名单。入围面试报考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的,可按该职位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 3:1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严格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开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网上核查、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阅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派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毕业院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进行重点审查,并对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综合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按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咨询电话: 010-83731070 010837312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附件: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2024年度公开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