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机动力量建设,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现决定在退役军人中为河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在退役军人中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
2.河津户籍或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河津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员;
3.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4.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障,无口吃、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
5.如有应急救援证、绳索救援证、建筑物坍塌救援(地震救援)证、水域救援证、舟艇驾驶证、潜水员证、无人机操作证及车辆驾驶证B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邪教组织、其他非法组织或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吸毒史的;
5.有传染性疾病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环节的时间及地点)均在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5:30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河津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考察。
考生填写《2024年河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第五阶段: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合同期内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中心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中心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由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中心负责救援队伍管理。具体负责队伍的教育、训练、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和带队开展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等任务。
应急救援队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年制运行,24 小时执勤值班,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薪酬待遇:采用合同制约定工资、并为应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领导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回避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8735978070(人社局)
附件:
1、《2024年河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