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学院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司法警官院校,打造“忠、勇、严、实、新”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共安排2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遴选计划,其中:监狱劳动管理教师1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要求为管理学类;基建管理及工程教学1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详见附件: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要求
(一)监狱劳动管理教师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监区、分监区工作经历的监狱在职民警遴选;基建管理及工程教学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基建工作经历的监狱在职民警;
(二)其他条件按《2022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点击《2022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二)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14日17时—11月17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20日9时—11月22日17时。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1日17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7: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面试阶段需要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院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学院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及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学院商省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报考人员查阅《2022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网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498。
联系人:刘老师,0571-86918625。
附件: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xls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