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下属国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土地整治开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新农村建设、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等等。公司围绕小城市建设及工业区块功能完善的中心工作,开展科技孵化、股权投资、土地整治开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新农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管理等业务,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和集聚能力,实现特定功能与持续发展的“双目标”,成为区域经济中心镇的城市运营商。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用工性质:合同制。具体要求详见《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7月1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线下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文化东路511号3楼国企合同工报名办公室)。
线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姓名+报名单位名称+报名岗位名称”文件命名形式的压缩包投递至邮箱18288855038@163.com。
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
(1)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下载附件1)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电子免冠彩色照片1张;
(4)留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可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8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4、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按符合面试条件的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入围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白鸽公司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时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2、聘用人员待遇由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邓女士17858513071/64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