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91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为一体的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同时加挂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红河州公共卫生诊疗中心、红河州艾滋病关爱中心、红河州病残吸毒人员救治救助中心是云南省传染病专科联盟常务理事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1份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照片一张。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1.护理岗位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理论考试基础护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实际操作专业提问。
3考试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
4考试地点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2.非护理岗位
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
1面试实际操作专业提问。
2面试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
3面试地点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一楼103会议室
3.成绩计算
护理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40%。
非护理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操作成绩*50%面试*50%。
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六、录用程序
一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进行排名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由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三到岗考核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到我院报到进入试用考核阶段考核期按医院规定执行经考核合格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培训进修、职业规划、年度健康体检等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八、监督程序
医院纪委对公开招聘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一所有招聘岗位需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及其他具体事宜由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罗老师人事科0873-2305442
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雨过铺街道东方红农场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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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1: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