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近日,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均为男性。
招聘基本条件为灭火救援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驾驶员岗位能够熟练驾驶B2证车辆,并取得B2证及以上驾照。
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4年3月至2006年3月),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7年3月至2006年3月)。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均可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报名(见附件1)。
线上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根据自身意向发至对应县(区)大队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体能测试由各县(区)大队组织实施,所有参加招聘人员需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30分、100米跑20分、单杠引体向上30分、立定跳远20分。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六个月期满前,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试用期结束转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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