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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35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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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25人,党政管理人员10人,共计35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省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

(一)公告发布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hrss.gd.gov.cn/)、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rsc.scnu.edu.cn/)和报名网站(www.qgsydw.com)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0时至4月14日17时。

2.报名要求:登录报名网站(www.qgsydw.com)按指引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系统上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名时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党政管理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材料(例如,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等)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地区、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中英文版成绩单;

(4)党员证明材料(可提供党费证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

(5)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6)本人所具有的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7)报名系统所填获奖经历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个人报考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此阶段只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不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广东省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的名称及编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申请、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一)笔试

本次笔试计划在市、市、市和市设立考点,具体实施视报名情况而定。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将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应聘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学校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通知及参加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风度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良好,未达良好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到各个校区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包含硕士。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递补。如确定递补,学校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

招聘咨询电话:020-85211236、85211058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016

邮箱:fdyzp@m.scnu.edu.cn

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道西55号

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

校区南海校园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旁

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地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www.jrzp.com

广东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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