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市人民医院正常运转,根据《中共合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合作市人民医院的通知》和《合作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能力等各项要求;
3.符合《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中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4.招聘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已婚但未将户籍迁入到《职位表》户籍要求地区内的人员,需提供配偶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的户口簿和双方结婚证;
5.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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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证件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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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户籍迁入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情况
(一)招聘总额:54名
(二)职位名称: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称:工作人员)
(三)职位代码及分职位名额:具体要求见《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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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考试通过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30日前在省州两级相关官方媒体、合作市人民政府网、微羚城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张贴招聘公告。(6月25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5日18:00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未迁入户籍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2024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2.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于报名申请提交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9:00至7月5日18:00。报考人员应注意报考时限,因最后时间段报名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0:00至7月12日24:00。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和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基础知识;面试(实操)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情况。招聘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考前研究决定选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调整招聘职位名额、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调整职位报考条件或以划定成绩合格线”任意方式进行确定。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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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70%。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类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以100分计算成绩,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
(3)笔试时长:120分钟
(4)笔试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不可抗因素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实操)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本职位内名额1:3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拔进入。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招聘条件和《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笔试准考证、《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安博·体育(China)官方网站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审核的,按本职位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因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分控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考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按照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30%。除1009护理(含助产)职位进行实操,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试总成绩确认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实操)成绩×3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照有相关从业经历、本专业毕业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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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拔进入体检。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体检出现指标异常的情况时,允许考生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复审)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政审)
进入考察(政审)的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内进行选拔。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再次复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无犯罪记录情况和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在政审时统一审核。未能在考察(政审)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或者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内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本环节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分职位进行选拔和聘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合作市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2.被聘用人员聘期为5年,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离岗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五、待遇及保障
聘用人员按照《合作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综合管理。
1.备案制人员由市人民医院和市卫生健康局自主分类管理;市人民医院保障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我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同岗同酬”;
2.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用人单位依法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市本级财政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
4.被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六、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委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代表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公告发布平台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2.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招聘工作过程中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主动回避;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资格审核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6.请考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941—8232228
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941—82323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531、0931-8859322
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卫生健康局:0941—8232680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合作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