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泰安市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专业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招聘人员范围
1、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限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留学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泰安市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专业大学生乡村医生共计9家乡镇卫生院,21个岗位,计划招聘21人,均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泰安市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专业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汇总表》(附件1)。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全文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 —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11:00 —4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60.216.53.72:8282)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招聘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岗位汇总表》中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 —4月11日16:00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审核备注进行补充修改,然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7日11:00至4月11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11日16:00前向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11:00 —4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的必备条件。
(四)资格审查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发布资格审查通知时一并公布)。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时长120分钟。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4月23日在济南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含递补人员)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继续并列,则加试面试一次,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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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
附件1:
泰安市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专业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汇总表
序号 | 区县 | 乡镇卫生院名称 | 村卫生室名称 | 拟招录人数 | 咨询电话 |
1 | 岱岳区 |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卫生院 (泰安市岱岳区第二人民医院) | 满庄镇南留南村卫生室 | 1 | 0538-8568403 |
2 | 岱岳区 |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卫生院 (泰安市岱岳区第二人民医院) | 满庄镇南迎村卫生室 | 1 | 0538-8568403 |
3 | 岱岳区 |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卫生院 |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高胡村卫生室 | 1 | 0538-8568403 |
4 | 宁阳县 | 东疏镇中心卫生院 | 宁阳县东疏镇沙沃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5 | 宁阳县 | 东疏镇中心卫生院 | 宁阳县东疏镇疏外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6 | 宁阳县 | 东疏镇中心卫生院 | 宁阳县东疏镇刘茂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7 | 宁阳县 | 华丰镇卫生院 | 宁阳县华丰镇胡家庄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8 | 宁阳县 | 华丰镇卫生院 | 宁阳县华丰镇东营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9 | 宁阳县 | 华丰镇卫生院 | 宁阳县华丰镇大王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0 | 宁阳县 | 蒋集镇卫生院 | 宁阳县蒋集镇大胡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1 | 宁阳县 | 蒋集镇卫生院 | 宁阳县蒋集镇守安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2 | 宁阳县 | 蒋集镇卫生院 | 宁阳县蒋集镇东南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3 | 宁阳县 | 东庄镇卫生院 | 宁阳县东庄镇谷堆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4 | 宁阳县 | 东庄镇卫生院 | 宁阳县东庄镇北鄙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5 | 宁阳县 | 磁窑镇南驿卫生院 | 宁阳县磁窑镇赵家坝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6 | 宁阳县 | 磁窑镇南驿卫生院 | 宁阳县磁窑镇黄家庄村卫生室 | 1 | 0538-5391007 |
17 | 东平县 | 东平县接山镇中心卫生院 | 接山镇席桥村卫生室 | 1 | 0538-2077502 |
18 | 东平县 | 东平县接山镇中心卫生院 | 接山镇山神庙村卫生室 | 1 | 0538-2077502 |
19 | 东平县 | 东平县银山镇中心卫生院 | 银山镇南堂子村卫生室 | 1 | 0538-2077502 |
20 | 东平县 | 东平县旧县乡卫生院 | 旧县乡姬庄村卫生室 | 1 | 0538-2077502 |
21 | 东平县 | 东平县旧县乡卫生院 | 旧县乡尹村二村卫生室 | 1 | 0538-2077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