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3〕278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56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中共三明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023年事业单位考试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2024年市委党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加分手续办理、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中共三明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在职报考者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组织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中共三明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8011012。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中共三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市委党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三明市委党校
2024年5月30日